標題 |
113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甄選彙編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實施計畫 |
訊息分類 |
教師研習資訊 |
公告單位 |
訓育兼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04-17 00:00~2024-06-2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17 09:18:58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本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1、 |
班級數25班以下之各國民中學及小學自由參加。 |
2、 |
班級數26班(含)以上之各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及小學,每校至少繳交1件。 |
(二) |
甄選內容:以學校行政團隊或教師所採取之校園正向管教範例為主,以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
(三) |
甄選類別:分國中組及國小組,以「班級經營」及「個案輔導」二種類別為主。 |
1、 |
收件日期:113年5月1日(星期三)起至6月20日(星期四)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2、 |
請各校將「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紙本一式3份(請加封面)及報名表(實施計畫內附件二)、授權書(實施計畫內附件三)掛號郵寄市立公明國中學務處(433臺中市沙鹿區中清路六段567號)。【信封封面請務必註明「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另請至指定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BFNYXQDDR68Q6u3d7填寫報名表及上傳附件(Word檔或PDF檔),方完成送件程序。 |
三、 |
本案如有報名疑義,請逕洽詢承辦學校,電話:04-26154262分機222,承辦人:李佩宣組長。 |
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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