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2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辦理「2023世界人權日-戰爭與人權」 |
訊息分類 |
教師研習資訊 |
公告單位 |
教學兼設備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3-11-30 00:00~2033-12-07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30 11:54:10 |
訊息內容 |
2、 |
結合中央與地方輔導網絡的工作,促進彼此之合作。 |
3、 |
落實校園人權教育議題課程與教學活動,增進學生公民行動能力。 |
1、 |
教學資源:請學校或教師於「CIRN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cirn.moe.edu.tw/)【路徑:輔導團專區人權教育-世界人權日教材包-111學年度數位人權-2022世界人權日教材包】,下載合適年級之微型課程教材。 |
(1) |
專題社群網站:請學校或老師進行教學或課程活動 後,於113年1月19日(星期五)前將學生學習成果與 及上課照片上傳至本市「2023世界人權日─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https://reurl.cc/o56j93)」,以利進行統計及獎勵。請使用教育單位Google 帳號登入),並註明學校名稱、老師 姓名及參與活動學生人數,以及將該訊息設為公 開,以進行倡議和成果分享。 |
(2) |
推動成果表單:前項成果請填寫附件一,並於113 年1月19日前上傳至「2023世界人權日─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https://reurl.cc/OjgOG7),以利進行統計及獎勵。 |
1、 |
專題社群網站:凡參與本次活動並依上開方式,將成果上傳至本市「2023世界人權日─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專題社群網站者,教師授課之班級可獲贈人權教育文宣品,提供教師教學時自由運用。另通過審核之教師頒發獎狀乙幀(一人僅限頒發一幀)。 |
2、 |
推動成果表單:為鼓勵學校及教師積極參與本計畫活 動,經承辦單位依規範進行審核推動成果表單(附件 一)通過後,依下列標準核予獎勵: |
(1) |
參與本計畫活動之學校,繳交推動成果表5件以上或學生參與人數達全校總人數50%以上者,學校業務承辦人、主任或校長核予嘉獎乙次(每校至多3 名)。 |
(2) |
符合上述獎勵辦法之學校及人員名單,由本市人權 教育議題輔導小組彙整後函請教育局辦理相關敘獎 事宜。 |
(六) |
聯絡方式:市立安和國民中學學務處許慧珍主任 (電話:04-23589779分機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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