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本市於112學年度賡續辦理旨階認證審查;相關內容修訂如下: |
(一) |
修訂進階專業回饋人才之認證資格,放寬具備5年以上代理教師年資之現職正式教師申請進階認證。 |
二、 |
請轉知並鼓勵貴屬教師參與相關認證,教育局將另函知相關培訓課程之訊息。 |
三、 |
檢附旨案認證手冊3份及觀察工具1份,相關資訊亦可於本市教專中心網頁下載(網址:http://tepd.tc.edu.tw/tepd/func_detail.php?g1=0301)。若有相關認證或培訓問題,請洽本市教專中心高先生(04-2358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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