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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事宜
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事宜 一、依據: (一)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作業注意事項 (二)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設置要點第十一點 (三)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小組運作機制 (四)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因重大事故延期舉行試務處理規定 (五)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新聞發布處理要點 二、組織: (一)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以下簡稱全國試務會)依注意事項成立「全國試務會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緊急應變小組」(以下簡稱全國應變小組),由全國試務 會主任委員擔任召集人,邀集專家、相關業務代表及護理或公衛相關人員,協助 規劃有關試務作業應變事宜並採取適當措施,並請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派員督導。 (二)考區試務會為辦理試務作業應變事宜及適當措施,分別成立「○○考區試務會因 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緊急應變小組」(以下簡稱考區應變小組)。負責規劃並執 行各考區試務會與考場試務工作,並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 府)督導之。 三、因應國內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自 5 月 1 日解編及 COVID-19 自法定傳染病第五類降為第四類,有關應變事宜規劃如下: (一)取消下列措施: 1. 取消憑證進入考場規範。 2. 取消進入考場之體溫量測。 3. 取消所有人員疫苗施打規範。 4. 取消提供口罩及隔板。 (二)自主佩戴口罩,口罩自行準備: 1. 口罩樣式建議以素色、無印刷字樣為主。 2. 取消未佩戴口罩罰則。 3. 進入各考場設置之醫護站均應佩戴口罩。 (三)所有人員於考場內用餐時應保持適當距離並減少交談,不另提供隔板(得自備隔板使用)。 (四)開放家長陪考: 建議篩檢陽性家長不宜陪考,有關休息區配置請考區試務會及考場循疫情前方式 辦理,考場服務隊由考場視實際需要聘用,考生服務隊則循各國民中學疫情前方 式辦理,不另設限。 (五)一般試場提供冷氣服務: 1. 各考場應落實進行全面電力與冷氣檢測,並針對問題進行修繕。 2. 考試期間,依 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試場內冷氣溫度設定於攝氏 26~28度為原則。 3. 冷氣送風方向須調整為水平方向,以利冷風往遠處吹送。 4. 考試期間倘若遭遇冷氣停止、故障等情況,請依 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 作標準作業手冊辦理緊急處理事宜。 (六)取消 COVID-19 篩檢陽性及中重症考生應試資格限制: 1. 取消考生未通報罰則。 2. 篩檢陽性及中重症考生可應試,前開考生若有調整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或醫療 場所應試需求,得依據國中教育會考簡章「突發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 一節,自 112 年 5 月 16 日起向考區試務會提出申請;惟其審查毋須提供篩檢 證明。考區試務會受理申請並同意後,將視考生情況安置考生於第二類備用 試場應試。 3. 第二類備用試場有關作業說明: (1) 各考場準備至少 2 間第二類備用試場為原則。 (2) 第二類備用試場在維持良好通風條件下提供冷氣服務: A. 冷氣開放時,試場前、後門保持關閉,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之窗戶各 5 至 10 公分,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 B. 考量開窗通風措施,為兼顧考生舒適度,試場內冷氣溫度變更設定於攝 氏 22~24 度。 C. 英語(聽力)測驗(含考試說明)時間,短暫關閉試場內所有窗戶,以 降低周邊噪音及非預期干擾、維持考試公平性。 D. 冷氣送風方向須調整為水平方向,以利冷風往遠處吹送。 E. 禁止使用吊扇或壁掛扇,並不得以風扇向考生吹送。 (3) 第二類備用試場考生遵行事項: A. 應全程佩戴口罩、不得提早交卷。 B. 節間休息及用餐均於第二類備用試場進行,不得擅自移動至休息區,考 場亦應派員協助處理考生有關事宜。 C. 考生若於考試第一天安置於第二類備用試場考試,第二天亦於第二類備 用試場考試。 D. 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之考生,不因篩檢陰性、症狀減緩或其他原因移 回一般試場應試。 (4) 第二類備用試場試務人員及監試委員應全程佩戴口罩;考場應備有適當防 護設備供試務人員及監試委員自主防護使用,如:手套、面罩、防護衣 等。 (5) 第二類備用試場以啟用備用試題本及備用答案卡卷為原則,並依 112 年國 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標準作業手冊程序辦理。 (七)考區試務會、考場試務準備作業: 1. 考區試務會仍應適量準備試務作業所需防疫物資,包括備用口罩、額溫槍、 消毒用品(器具)、清潔用品(洗手液或肥皂)、面罩或護目鏡、手套、防護 衣等。 2. 依簡章規定於考試前一日開放考場查看,考生與家長不得進入試場。
3. 考場須落實場地消毒: (1) 考試前得請地方政府環保局(處)協助完成考場外圍清消,包括考場大 門、周邊圍牆、人行道等區域。 (2) 考場須於考試前完成考場內清消,包括試務中心、試場區域、考生休息 區、廁所、電梯、樓梯等區域。 (3) 廁所提高消毒頻率,如:每節考試結束前消毒乙次,並落實補充廁所或洗 手台之肥皂或洗手液。 (4) 考試當日視實際情況於午休期間加強試場消毒。 (5) 考試當日結束時,應再次予以消毒。 (6) 前述消毒作業得採外包處理。
4. 於入、出試場動線、休息區設置消毒點(如:樓梯口)、提供手部清潔等物 資,供所有人員維持個人手部清潔使用。 (八)試務通報機制: 各考場應主動記錄有關第二類備用試場考生狀況並隨時通報考區試務會;各考區 試務會應儘速彙整情況後,通報全國試務會(印卷闈場闈外辦公室)。對外依據 「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新聞發布處理要點」,統一由教育部發布訊息。 (九)印卷闈場及閱卷闈場因應措施由全國試務會規劃後執行,各考區試務會及應聘入 闈人員應配合辦理。 (十)倘有疫情變化致使其他情事發生,應由全國應變小組評估是否確有作業調整、延 期考試、停考或其他補救等相關措施實施之必要,並依「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因 重大事故延期舉行試務處理規定」及「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新聞發布處理要點」 進行處理及新聞發布。
四、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大陸考場考試: 因應國內疫情發展並考量大陸考場試務作業之前置作業準備繁複且耗時,為使有關試務 工作辦理順遂,比照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大陸考場實施模式,以第二份難易度及鑑別度 相當的試題本於 112 年 6 月 3 日、4 日辦理大陸考場考試,有關試務作業請 112 年國中 教育會考大陸考場試務會(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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