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培訓計畫」請於111年12月21日完成現場報名 |
訊息分類 |
教師研習資訊 |
公告單位 |
教學兼設備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2-11-30 00:00~2032-12-07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30 20:55:34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臺中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
二、 |
學校依據課程綱要開設本土語文課程需聘任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所訂定合格本土語文師資。本局辦理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培訓工作,培訓本市合格本土語文教學支援人員,以儲備師資,提高本土語文教學品質。請貴校積極鼓勵相關人員參與認證,取得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 |
1、 |
時間:111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
2、 |
地點:臺中市南區國光國小(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61號)。 |
3、 |
對象:持有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 (含)以上證書者、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 中高級 (含)以上證書者及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 (含)以上證書者 ,詳見計畫書。 |
4、 |
方式:請檢附相關文件(詳見計畫書)於指定時間內至國光國小報名並進行資料審核。 |
(二) |
第二階段(培訓):通過第一階段審查之人員,須參加本局自112年2月2日(星期四)起至2月10日(星期五)止於國光國小及烏日國中辦理之專業培訓課程( 依不同報名身分區分應修習課程時數),培訓總成績達80分者為合格。請假累計2小時以上者不發給證書。 |
四、 |
為充實本市各級學校本土語文課程合格師資來源,請仍有合格師資聘任需求之學校,積極推廣並鼓勵適合人員參與旨揭認證培訓,提升各地區本土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數量,以符應本土語文師資聘任相關規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