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0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辦理「2021世界人權日-反霸凌與人權」實施計畫 |
訊息分類 |
教師研習資訊 |
公告單位 |
教學兼設備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1-11-23 00:00~2031-11-30 23:50
更新時間: 2021-11-23 11:43:48 |
訊息內容 |
2、 |
結合中央與地方輔導網絡的工作,促進彼此之合作。 |
3、 |
落實校園人權教育議題課程與教學活動,增進學生公民行動能力。 |
1、 |
教學資源:請學校或教師於「CIRN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cirn.moe.edu.tw/)/領域議題/人權教育/世界人權日教材包/110學年度/2021世界人權日教材包,下載合適年級之微型課程教材。 |
(1) |
專題社群網站:請學校或教師進行教學或課程活動後,於111年1月20日(星期四)前將活動學習單與照片等成果上傳至本市「2021世界人權日─反霸凌與人權@臺中市」專題社群網站(https://reurl.cc/emVqx7)請使用教育單位Google 帳號登入,並註明學校名稱、教師姓名及參與活動學生人數,以及將該訊息設為公開,以進行倡議和成果分享。 |
(2) |
推動成果表單:為利進行統計及獎勵,請於111年1月20日(星期四)前至「2021世界人權日-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https://reurl.cc/NZN3bQ)上傳推動成果表。 |
1、 |
凡參與2021世界人權日活動,依本計畫規定之方式將成果資料上傳至本市「2021世界人權日-反霸凌與人權@臺中市」專題社群網站者,每位師生可獲贈紀念小物一份,送完為止。 |
2、 |
參與本計畫上傳活動成果至本市「2021世界人權日-反霸凌與人權@臺中市」專題社群網站並通過審核之教師頒發獎狀乙幀(一人僅限頒發一幀)。 |
3、 |
參與本計畫活動之學校,繳交推動成果表5件以上或學生參與人數達全校總人數50%以上者,學校業務承辦人、主任、校長核予嘉獎乙次(至多3人)。 |
(六) |
聯絡方式:市立東峰國中張曉玲主任(電話:04-2282-5133分機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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