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5年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二、教師申請市內介聘,皆須以個人健保卡至介聘網站線上作業:第一階段期間(115年4月21日至4月27日)為基本資料填報,無需選填志願;第二階段期間(115年5月19日至5月25日)為選填志願,逾期未選填志願者,視為放棄申請介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