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第3條附表、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第3條附表修正對照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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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處室公告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3-10-27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27 11:19:51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2年10月24日府授人力字第1120309575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如附件,供同仁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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