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2026/01/20 臺中市115年寒假暨114學年度第2學期例假日聯合招標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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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重大訊息 |
| 公告單位 | 午餐秘書 |
| 日期起迄 | 2026-01-20 11:50~2026-06-30 11:50 更新時間: 2026-01-23 13:29:17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5年1月9日中市教體字第1140123145號函及115年1月16日中市教體字第1150005291號函辦理。 二、 自112年10月1日起推動安心午餐劵數位化政策,請同學遵守以下事項: (一) 請兌換餐食時,務必攜帶學生證進行兌換。 三、 針對未滿18歲的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倘有「緊急用餐需求」時,另有「社會局」於5大超商門市所設置的「愛心守護站」之協助機制,24小時皆可至超商登記,領取80元以內之餐食食用,以解決緊急餐食需求問題。 四、檢附「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及「領餐內容」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