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 年1 月23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40001229 號函辦理。二、目的培養推廣山野教育所需教師人才,透過室內及室外課程的觀念講習、體驗課程及實際操作,協助教師能具備基礎山野知能及增強山野教育所需之基礎教學能力與活動安全技能,特辦理此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