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025/08/21 轉知「行天宮助學金及行天宮急難救助」申請相關資訊
訊息分類 獎助學金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8-21 00:00~2026-08-2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21 07:59:32
訊息內容

行天宮助學金

一、收件時間:114年9月22日截止(郵戳為憑)

二、申請條件: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五)、(六)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三、申請書請使用114年7月15日修訂版(114學年第一學期),學生務必詳讀條文並簽名。

有關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書表格等,請參閱行天宮五大志業網

 

行天宮急難救助

一、申請時間: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

二、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1)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有關急難救助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格,請參閱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