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025/06/19 轉知「臺中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鼓勵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報名參訓。
訊息分類 研習公告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6-19 00:00~2025-07-2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19 17:39:53
訊息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6月9日中市教特字第1140052409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本府教育局辦理旨案計畫,以滿足國民基本教育各教育階段臺灣手語師資需求。

三、為利本市培訓名額合理且有效運用,教育局依下列順序錄取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請各校薦派參訓),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經國教署查核,本市高級中等學校校內尚無取得手語能力認證之編制內現職教師或113學年度以直播共學方式開設課程之名單如附件,請所列學校積極薦派教師參訓。

(二)  國教階段以「遠距直播共學」開設臺灣手語課程且校內現無臺灣手語教師之學校:配合教育部臺灣手語課程以學校自有師資開設實體課程之政策,請此類學校積極薦派教師參訓。

(三)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開設臺灣手語課程,且校內現無臺灣手語教師之學校,請鼓勵校內教師參訓。

(四)  113學年度學年度未開設臺灣手語課程,且校內無臺灣手語教師之學校:請是類學校審慎考量日後臺灣手語課程開課及師資之需求,積極宣導並鼓勵1名教師參訓。

(五)  校內已有臺灣手語教師之學校:是類學校亦可薦派教師參訓,惟倘前4類學校薦派名額超過本市可薦派教師名額,本府教育局將優先錄取前開4類學校教師。

(六)  倘有剩餘培訓名額,依前揭1至5項順序錄取部分代理教師參訓。

四、請本校有意受薦派教師填具報名表(如附件),於114年6月25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資料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俾利辦理後續核章事宜。

五、錄取名單將於報名截止日起三週內公告於臺中市立啟聰學校首頁(https://thdf.tc.edu.tw/),請受薦派教師自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六、培訓時程預計為114年8月至115年1月,實際授課時間及地點請參閱附件。課程時數為108小時(包含實體及線上同步課程),課程安排以每週1天為原則,如因故須調整課程時間,另以網頁公告。

七、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學校將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訓後測驗)給予公假。因課程將利用平日授課,學校將預先協助受薦派教師安排課表。

八、另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於報名時一併申請課程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