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024/12/19 轉知本市113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辦理「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與人權」實施計畫,鼓勵教師報名參加。
訊息分類 新聞區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陳怡如
日期起迄 2024-12-19 00:00~2025-02-17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19 17:13:46
訊息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2月3日中市教課字第113010606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事項如下:

(一)  活動時程:即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星期五)止。

(二)  參與對象:本市國中小學校教師。

(三)  活動目的:

1、提升各縣市對人權教育議題的重視與實踐。

2、結合中央與地方輔導網絡的工作,促進彼此之合作。

3、落實校園人權教育議題課程與教學活動,增進學生公民行動能力。

(四)  實施方式:

1、教學資源:請學校或老師於「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 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reurl.cc/WN5XA7)2024 世界人權日教材包,下載適合年級之微型課程教材。

2、活動辦理方式:

(1)  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請學校或老師進行教學或 課程活動後,於114年1月17日前將學生學習成果與 及上課照片上傳至本市「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與人權@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 (https://reurl.cc/kyG6OL)」,以利進行統計及獎勵。請使用教育單位 Google 帳號登入,並註明學校名稱、教師姓名、上課班級、參與活動學生人 數及授課時間,以及將該訊息設為公開,以進行倡 議和成果分享。

(2)  推動成果表:前項成果請填寫附件一,並將附件一 另存成pdf檔,於114年1月17日前上傳至「2024世界人權日─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 (https://reurl.cc/xvzRbz),檔名請註明學校名稱、老師姓名、上課班級以利進行統計及獎勵。

(3)  建議各學校可於113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週, 請師長帶領進行行動倡議,並提供學生成果展示平 台,例如:電視牆、佈告欄、網站等,並發新聞 稿,廣邀媒體採訪。

3、因學習單、照片等成果資料上傳至網路涉及學生著 作、影像使用,請教師務必取得「著作、影像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並請教師自行留存即可。

(五)  獎勵辦法:

1、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凡參與本次活動並依上開方式,將成果上傳至本市「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與 人權@臺中市」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者,教師授課之 班級可獲贈人權教育文宣品,供教師教學時自由運 用。 另通過審核之教師頒發獎狀1幀(一人僅限頒發 1幀)。

2、推動成果表單:為鼓勵學校及教師積極參與本計畫活動,經承辦單位依規範進行審核推動成果表單(如附件)通過後,依下列標準核予獎勵:

(1)  參與本計畫活動之學校,繳交推動成果表5件以上 或學生參與人數達全校總人數50%以上者,學校業務承辦人、主任或校長核予嘉獎1次(每校至多3 名)。

(2)  符合上述獎勵辦法之學校及人員名單,由本市人權 教育議題分團彙整後函請教育局辦理相關敘獎事 宜。

(六)  聯絡方式:本市太平區中華國小學務處陳敏萍主任,聯絡電話:04-23920870分機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