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 依據113年6月18日中市教體字第1130051690號函辦理。二、 為確保本市學生於寒暑假暨例假日期間之午餐時段得以溫飽,及避免於領餐過程衍生爭端,造成雙方(領餐者及店家)之困擾,請學生遵守「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俾利順利兌換餐食;台中市教育局將加強安心午餐券立約廠商門市稽查,倘發現如有不符規範者,將個案函知學校,並請重新審查領餐學生是否確實有用餐之需求。三、 本市自112年10月起與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開發餐食系統,結合本市數位學生證,請同學務必攜帶數位學生證進行領餐。四、 檢附「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及「領餐內容」乙份,請領餐同學及家長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