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022/05/12有關高雄市政府函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如適用「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以下簡稱合理化方案)部分地區原支領警察勤務繁重加成或消防勤務危險職務加成(以下簡稱警消勤務加給加成)有案人員,得否選擇不支領地域加給疑義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福利法規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高彩倫
日期起迄
2022-05-12 00:00
~
2025-05-19 23:50
更新時間: 2022-05-12 16:34:07
訊息內容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11年5月10日總處給字第11140008272號函副本辦理。
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考量合理化方案之實施,係賦予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統籌評估及彈性調整地域性給與,且為避免影響支領警消勤務加給加成有案人員之既有權益,爰選擇參加合理化方案期間,原支領警消勤務加給加成有案人員,得以固定派出辦公處所為單位,選擇適用合理化方案或警消勤務加給加成制度,一經擇定不得變更。
三、
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人事總處1110510函-原支領警消加給加成,得否選擇不支領地域加給疑義.pdf
返回
更多公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