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021/08/27轉知有關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訊息分類 人事室福利法規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高彩倫
日期起迄 2021-08-26 00:00~2025-09-02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26 14:11:04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2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函及附件影本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