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114年各校辦理數位學習公開課之校長或教師敘獎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4-25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25 17:53:25
訊息內容

數位精進 公開課敘獎公文

二、 為使各校落實數位學習推動,依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規定每年每校須至少辦理1場數位學習公開課,及至少派員參加1場跨校數位學習公開課,以促進校內或校際數位學習推動之相關經驗交流。
三、 為獎勵各校辦理數位學習公開課之校長或教師,酌予辦理校內數位學習公開課之校長或教師嘉獎1次,辦理跨校數位學習公開課(參與該場次他校教師至少3校以上)之校長或教師嘉獎2次。
四、 本案以公開課實際授課之校長或教師為敘獎對象,請貴校鼓勵所屬辦理數位學習公開課及跨校觀摩,並依據實際辦理情形予以授課人員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