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5年補助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弱勢女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兌換券(115年1月至6月)發放原則及兌券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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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
| 日期起迄 | 2026-01-23 14:20~2026-07-01 00:00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115年補助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弱勢女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兌換券發放原則及兌券注意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推動方案及措施計畫辦理。 二、發放對象:以社會局或區公所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等相關因素或經學校查證確屬家庭經濟困難且經導師認定者之國小五年級至高中職三年級女學生。 三、發放原則: (一)避免公開調查方式 (二)避免標籤化 (三)符合資格者,每人每月發放2張各面值100元兌換券,兌換券請務必加蓋學校校名章,以利辨識 (四)各校需列冊管理發放對象,發放對象清冊須能與兌換券編號相對應 (五)兌換券遺失或毀損,將不再補發,請學生善盡保管責任 (六)本校符合多元生理兌換券資格者,已於115/01/23造冊發放完成 四、兌券注意事項: (一)兌換地點: 115年1至6月(紫色):4大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OK超商)、楓康超市及全聯門市 (二)兌換時間:(逾期不得兌領) 115年1至6月(紫色):不限制當月兌換,兌換期限自1月23日至115年6月30日 (三)本券面額為100元,可抵用100元之生理用品(衛生棉、衛生棉條、吸血褲等),不接受找零,逾券面金額需自付差額,逾期之餘額不可留用。依照個人消費頻率兌換,不得兌領非生理用品外之其他物品 (四)兌券限制: 1.須由學生本人親自兌換或家長代為兌換 2.券上除加蓋學校校名章之外,如自行加蓋『逾期可適用』或有其他任意塗改之情事等非本局發布兌券規定之字樣,不得兌領 3.僅限於本市所轄區內兌換,無法跨縣市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