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申請表下載
證件黏貼表下載
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一) 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
重大災難者。
(二)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 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二、 一般助學金額:
(一) 國小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參仟元至伍仟元整。
(二) 國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至柒仟元整。
(三) 高中(職)組:
1. 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陸仟元至捌仟元整。
(四) 大專組:
1. 含五專四至五年級及二專、二技、四技、大學部學生。
2.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至壹萬元整。
長期助學金額[長期助學之學生,首次申請後由本會不定期關懷其情形,最長助學至大學(專)畢業]:
(一) 國小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貳仟元至參仟元整,持續助學。
(二) 國中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參仟元至肆仟元整,持續助學。
(三) 高中(職)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伍仟元整,持續助學。
(四) 大學(專)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捌仟元整,持續助學。
申請條件:(請務必詳閱)
一、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五)、(六)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
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一) 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
(四) 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 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 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
重大災害證明等)。
二、 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請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
三、 已由學校轉介獲得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申請本助學金(需依程序評估)。
四、 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 4 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本會審核決定。
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 頒發時間:第一學期為每年十一月底前,第二學期為每年五月中旬前。證件齊全通過審核者優先核發。
(二) 頒發方式:以匯款方式匯入受助學生金融機構帳戶為原則,如受助學生有特殊情形經本會核
定後,得以票據方式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