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校內截止日:9/8)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9-02 00:00~2025-09-0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02 14:12:55
訊息內容

申請書與實施計畫下載

繳交文件:
(一)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申請書(附件三)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或證明)

(二)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申請書(附件六)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3、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4、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

一、申請本要點獎學金之學生,應符合下列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學生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前點第一款學業優秀獎學金:
(一)高級中等學校: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 PR 七十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國民中學: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
(三)國民小學: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甲等以上。

三、學生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第四點第二款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一)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
(二)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參加前款類別之團體才藝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

四、優秀學生獎學金金額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高級中等學校:每人每學期新臺幣(以下同)五千元。
2、國民中學:每人每學期三千元。
3、國民小學:每人每學期二千元。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第一名,一萬元;第二名,八千元;第三名,五千元;第四名至第六名或佳作,三千元。
2、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競賽成隊人數二人至十人:每人五千元。
(2)競賽成隊人數十一人至二十人:每人二千五百元。
(3)競賽成隊人數二十一人至三十人:每人二千元。
(4)競賽成隊人數三十一人以上:每人一千五百元。

五、學業優秀獎學金,依學生成績平均分數高低,排列受獎順序;分數相同者,以低收入戶、無懲處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排序相同者,增額錄取。才藝優秀學生獎學金,於同級別內,得優先獎勵原住民族語、傳統藝能比賽或展演之項目。

六、獎學金名額,由本署視年度預算及原住民學生之比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