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條文修正
訊息分類 政令宣導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5-09 00:00~2024-08-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09 10:36:47
訊息內容


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法規名稱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二、新增第六條因應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致無法實體授課時,

學校得以數位遠距教學或其他適當方式實施 教學,並辦理學習評量。

三、明定國小一、二年級紙筆測驗每學期至多兩次。

四、第十三條第一款畢業資格出席率部分修正為:

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之公、 喪、病假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範之假別 ,

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