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1份 |
| 訊息分類 |
重要公告 |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1-06 14:00~2026-01-13 14:00
更新時間: 2026-01-06 14:03:06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 |
| 二、 |
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請各級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
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
| 三、 |
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本局校安中心,聯絡專線電話:(04)25298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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