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1份
訊息分類 重要公告
公告單位 生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1-06 14:00~2026-01-13 14:00 更新時間: 2026-01-06 14:03:06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請各級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

 

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 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本局校安中心,聯絡專線電話:(04)2529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