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霧峰區光復新村內「原流新創聚落」自115年1月5日起至1月30日止進行關閉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12-28 16:20~2026-01-30 16:20
訊息內容

轉知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中市原經字第1140014927號來文內容:
本會經管本市霧峰區光復新村內「原流新創聚落」,
為優化聚落環境及整修設施設備,
自115年1月5日起至1月30日止進行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