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編列教師兼 自造中心組長之介聘他縣(市)服務注意事項,詳如說明, 請轉知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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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一般公告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1-03-29 00:00~2021-04-05 23:50 更新時間: 2021-03-29 09:29:22 |
訊息內容 |
說明: 二、旨揭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須具備以下條件:(一)須具備或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新式教師證換證。 三、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 四、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他縣市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