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周大觀抗癌圓夢助學金 頒發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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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獎助學金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余欣宜 |
| 日期起迄 | 2026-01-16 10:50~2026-04-23 10:50 更新時間: 2026-01-16 10:53:53 |
| 訊息內容 |
一、宗旨:為鼓勵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等兩岸四地癌症學子勇敢抗癌、熱愛生命之精神,同時也為癌症學子沉重的醫療開銷盡一份心力,成立「抗癌圓夢助學金」,藉由助學金的頒發,將罹癌同學對抗癌魔的生命故事傳出去,為更多正在為生命搏鬥的人加油打氣;也一圓癌症學子心中小小夢想。 二、主辦: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 三、對象:保有學籍之癌症學子(30歲以內) (曾獲本會頒發抗癌圓夢助學金者,若再次申請,本會保有決議獲獎資格之權力) 四、獎助金:每年不分年級及名額,每名助學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五、愛童之家(位於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一段11巷21號5樓頂大觀義工成長營):榮獲抗癌圓夢助學金者,其中18歲以下罹癌學子及其主要照顧者,因醫療過程中急需免費短期住宿,因床位有限,以中低收入或近貧專案家庭為優先。 六、獎助金來源:本會自籌。 七、申請類別、標準: (1)勇敢事蹟:不畏抗癌痛苦,而能呈現其抗癌的勇氣與毅力足資褒揚者。 (2)愛心事蹟:除自身勇敢抗癌外,更將自己抗病的過程與病友分享,鼓勵病友勇敢抗癌或其他愛心事 蹟,散發人性之光與熱足資褒揚者。 (3)努力事蹟:勇敢抗癌,不因抗癌而中斷學業,仍能努力不懈,超越病痛帶來的不適,其對生命的熱愛 可讓世人學習褒揚者。 八、推薦辦法: (1)推薦請使用規定之推薦表,填妥申請類別,並檢具有關證明資料文件(如診斷證明、清寒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2)請附候選人自述一篇。 (3)請附候選人優良事蹟之有關照片十張(包括二吋照片二張及生活照十張)。 九、推薦時間:索取申請表後,於一個月內備妥資料,紙本或電郵本會。(本會依照收件時間及申請資料完整度,保有決定安排受獎時間、地點之權力) 十、評審:由本會董監事組成4~5人之評審小組評審之。 十一、表揚: (1)方式一:癌症學子圓夢助學金的頒發由周大觀文教基金會每年透過公開的儀式,如:記者會、校園,向社會、大眾傳播及網路介紹表揚,以茲鼓勵。 (2)方式二:仍在醫院治療中之癌症學子,則由本會工作人員適機親送助學金之方式送達。 十二、主辦: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電話:02-29178770、傳真:02-29178768、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明德路52號3樓、網址:http://www.ta.org.tw、e-mail:ta88ms17@gmail.com)。 十三、附記:如發現有特殊狀況或緊急事件,本基金會應主動遴選,經評審委員會同意後頒發獎金,以資鼓勵。 欲申請者,請洽註冊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