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
訊息分類 行政公告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余欣宜
日期起迄 2025-11-25 09:00~2025-12-20 09:00 更新時間: 2025-11-25 09:07:07
訊息內容

[詳情請見附檔12]
- 行政帳號 user@tc.edu.tw(教職員用)
學習帳號 user@st.tc.edu.tw(教職員及學生用)
-服務旨供校務行政及學習輔助使用(例如線上教學、會議、繳交作業等),不得使用於校務行政、教育學習用途之外(例如社群服務、線上金融服務或遊戲網站綁定等)。

-行政帳號 user@tc.edu.tw,教職員離退於本局教育服務網不具服務單位即停權, 120 日後刪除。
-學習帳號 user@st.tc.edu.tw(教職員及學生用),教職員離退、學生畢業或轉學未符合前述服務對象,每年 9 月起寄發通知信 90 日後停權、 120 日後刪除。

-帳號若被 Google 官方機制判定違規使用且停權,本中心未有相關警告機制,亦無法預警通知,應由使用者自行留意。

-教職員:學習帳號、行政帳號,儲存空間各上限 30G。 學生:學習帳號之儲存空間容量上限 20G。
-管理單位得依 Google 官方之服務政策與條款異動或依整體服務使用情形評估調整、通知變更,經通知未予配合管理規範者,由管理單位逕行進行資料清理,以維公眾資源利益。

-帳號停權狀態之使用者所提出之復權申請,由本中心收件審議後予以准駁或做出暫時復權 14 日移轉資料期限之處置並回覆。
-帳號經刪除即無法進行復權或資料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