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立東勢國民中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二、本表如有遺誤,將以本校教科書評選紀錄表為憑。三、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遵照臺中市政府有關教科書選購規約辦理。四、未獲選版本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請於 113 年 6 月 7 日 17:00 前洽本校教務處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五、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長 04-25873843分機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