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環境部修正「危險物質(品)異常處置及貯存 、應變管理參考指引」
訊息分類 教務
公告單位 設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3-17 00:00~2025-03-2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17 15:29:35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114年3月7日府授環衛字第1140053551號函辦理。
二、 環境部為定期執行查檢事宜,於113年10月18日邀集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及內政部消防署等機關召開「113-114年度危險化學物質(品)運作貯存場所現勘查檢研商會議」,業依與會機關意見修正本指引。
三、 本次主要修正運作與貯(儲)存設施規範部分,本指引為提供輔助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為危險化學物質(品)安全運作,請落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