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環境部修正「危險物質(品)異常處置及貯存 、應變管理參考指引」 |
訊息分類 |
教務 |
公告單位 |
設備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5-03-17 00:00~2025-03-2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17 15:29:35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本府114年3月7日府授環衛字第1140053551號函辦理。 |
二、 |
環境部為定期執行查檢事宜,於113年10月18日邀集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及內政部消防署等機關召開「113-114年度危險化學物質(品)運作貯存場所現勘查檢研商會議」,業依與會機關意見修正本指引。 |
三、 |
本次主要修正運作與貯(儲)存設施規範部分,本指引為提供輔助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為危險化學物質(品)安全運作,請落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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