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第二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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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 |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 日期起迄 | 2024-08-13 00:00~2024-08-2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13 13:17:29 |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二、組織:成立「113學年度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代理教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留職停薪中之教師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依招考次別須具備「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資格條件:
六、報名日期 第二次招考:113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三次招考:113年8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四次招考: 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五次招考: 113年8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七、報名方式 攜帶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八、報名地點 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地址:臺中市太平區太平路300號)。 聯絡電話:22767416*202或511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 (二)繳驗身分證、畢業證書、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繳交本人最近6個月脫帽半身照2張(1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四)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受理報名。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五)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六)報名費:免收。
十、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試教:成績占60%。
時間為10分鐘,9分鐘按短鈴(或由負責老師提醒),10分鐘按長鈴提示時間 (或由負責老師提醒停止)。 (二)口試:成績占40%。口試時間五分鐘。
十一、甄選日期 第一次招考:113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13時30分起。 (請於下午13:00持身份證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第二次招考:113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起。 (請於下午13:00持身份證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第三次招考:113年8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起。 (請於下午13:00持身份證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第四次招考: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時30分起。 (請於下午13:00持身份證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第五次招考:113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3時30分起。 (請於下午13:00持身份證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逾時恕不受理)
十二、甄選地點 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 (地址:臺中市太平區太平路3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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