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私立中華高級藝術職業學校 函
主旨:勘誤本校113年4月17日高市華藝教字第11370182600號(諒達),受文單位以高雄市各國中為主,請查照。說明:此招生管道以高雄市各國中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