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3學年度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1-26 00:00~2025-02-0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26 08:40:30
訊息內容
(一) 報名方式:
1、 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由該校造冊(簡章附表一)送戶籍所在地之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下稱鑑輔會)辦理鑑定作業。
2、 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單位造冊(簡章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辦理鑑定作業。
3、 國中部: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學校造冊(簡章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辦理鑑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