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113年度教職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人事會計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3-12-29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9 10:54:53
訊息內容

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113年度教職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

  • 宗旨:

為倡導教職員工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培養團隊精神及鼓舞工作士氣,依據行政院102年5月20日函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 本計畫所稱文康活動分為藝文活動及康樂活動二類:
  • 所稱藝文活動,係指各機關所辦理之各類藝文欣賞、競賽等活動。
  • 所稱康樂活動,係指各機關所辦理之各類社團、體能競賽、慶生、聯誼、服務、休閒等活動。
  • 適用對象:

以市府核定編制內教職員工(含約僱人員、按月支薪長期代理教師【不含技藝專班、課中補救教學、增置1000教師】),並得視活動性質邀請退休人員參加或眷屬自費參加。

  • 辦理方式:
    • 由本校同仁自行組隊辦理(每隊以8人以上參加為原則)。
    • 請各召集人自訂活動計畫,活動結束後,由召集人將簽准之計畫(申請表)、參加人員印領清冊、活動照片(請至校網-人事室下載使用)及支出憑證送人事室彙整核銷。
    • 慶生:每人每年致贈生日禮金,金額視本校年度預算經費編列情形。

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利用下班後、例假日或暑假辦理。【依臺中市政府102年2月8日府授人給字第1020026852號暨行政院民國102年2月6日院授人給字第102020023722號函規定,中央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文康活動,不得以公假登記】

  • 經費編列:

本項活動之辦理,所需經費本撙節開支原則,於本校113年度預算 - 一般服務費 - 體育活動費項下支應。

  • 附則
  • 本校辦理文康活動,力求活動內容之充實與豐富化,自行組隊舉辦,積極鼓勵踴躍參與。
  • 本校辦理戶外性質之活動,須租借交通工具時,應簽訂安全契約、遵守行車規定及辦理參加人員平安保險,並要求同仁注意自身言行舉止,以維公務機關正面形象【依據臺中市政府102年3月6日府授人給字第10200367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