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辦理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校務會議及相關事宜。依據: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暨本校校務會議補充規定。公告事項:一、時間:謹訂於民國113年2月15日(四)上午11時。二、開會地點: 勵志樓二樓會議室。三、事由: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校務會議。四、開會當日中午備有便當,請與會同仁攜帶環保餐具。主席:校長吳政鴻出席人員:本校教師【含編制內教師及代理教師】、家長會代表、幹事及職員等。112學年度第2學期校務會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