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114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二、請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提醒貴校教職員工暨本市市民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宣導方式如下:連結宣導影片:宣導國語及英語短片連結網址分別為「https://is.gd/E9qar3」及「https://is.gd/dJRT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