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納稅宣導: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114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出納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4-10 00:00~2025-04-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10 14:12:16
訊息內容

說明:
一、114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
二、請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提醒貴校教職員工暨本市市民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宣導方式如下:連結宣導影片:宣導國語及英語短片連結網址分別為「https://is.gd/E9qar3」及「https://is.gd/dJRT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