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檢送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訂定「臺中市客家樂活園區山城客庄傳習中心使用管理辦法」1份,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1月15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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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2-08 11:50~2026-07-31 11:50 更新時間: 2025-12-08 11:51:04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4年11月13日府授法規字第11403441141號令辦理。 二、 臺中客家樂活園區山城客庄傳習中心設有研習教室及多媒體教室,提供會議、上課、研討會、演講、座談會、學術及相關教育訓練等活動使用,如需使用該場域,請依規定辦理。 三、 隨文檢附「臺中市客家樂活園區山城客庄傳習中心場地使用申請書」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