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甄試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二、招考科目及期程:1.代理教師: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 1名。2.報名資格:依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3.報名日期:113年8月1日(星期四) 上午9時至11時。5.招考日期:113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起(於下午1時20分至本校中庭報到/逾時不候)。6.相關缺額性質、聘期及甄選方式等內容,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