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辦理本校113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繆永國
日期起迄 2024-03-04 00:00~2024-12-1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04 13:53:15
訊息內容

113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件,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本校符合屆滿10年、20年及30年之教師,於3/15前逕洽人事室,逾時不候。

1.申請要件:應符合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年資未曾中斷且成績優良者<至113年7月31日止>及最近10年考核結果,均核定晉級或發給獎金,並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處分者。

2.人事室會先彙整符合條件名單後,個別通知,屆時倘未接獲通知且符合資格者,務請告知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