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辦理本校113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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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繆永國 |
日期起迄 | 2024-03-04 00:00~2024-12-1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04 13:53:15 |
訊息內容 |
113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件,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本校符合屆滿10年、20年及30年之教師,於3/15前逕洽人事室,逾時不候。 1.申請要件:應符合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年資未曾中斷且成績優良者<至113年7月31日止>及最近10年考核結果,均核定晉級或發給獎金,並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處分者。 2.人事室會先彙整符合條件名單後,個別通知,屆時倘未接獲通知且符合資格者,務請告知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