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局端轉知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3-04 10:00~2026-12-31 10:00 更新時間: 2026-03-04 10:00:49
訊息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3月3日府授教人字第1150055374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如附件,供同仁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