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局端轉知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3-04 10:00
~
2026-12-31 10:00
更新時間: 2026-03-04 10:00:49
訊息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3月3日府授教人字第1150055374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如附件,供同仁參閱。
1-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教育部 公文.pdf
2-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教育部 令.pdf
3-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修正條文.pdf
返回
更多公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