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條文辦理期程一案,請參閱。
訊息分類 局端轉知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2-06 09:10~2026-12-31 09:10 更新時間: 2026-02-06 09:19:50
訊息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2月3日府授人給字第1150038317函辦理。

二、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本局115年1月7日中市教人字第1150000960號函諒達)述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一節,茲為利114年12月27日前已經審定之退休人員瞭解相關作業方式及期程。

三、相關資訊如附件,供同仁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