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訊息分類
局端轉知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1-06 09:30
~
2026-12-31 09:30
更新時間: 2026-01-06 09:31:45
訊息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1月5日府授人考字第1140413080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如附件,供同仁參閱。
1-內政部 書函.pdf
2-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修正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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