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1年國民中 小學實施計畫及績效指標說明以及「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二、為使各校落實數位學習推動,依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規定每年每校須至少辦理1場數位學習公開課,及至少派員參加1場跨校數位學習公開課,以促進校內或校際數位學習推動之相關經驗交流。三、為獎勵各校辦理數位學習公開課之教師,酌予校內數位學習公開課之教師嘉獎1次,跨校數位學習公開課(參與教師跨3校以上)之教師嘉獎2次,請學校依規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