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方式:推薦單位請於115年5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資料光碟(或隨身碟),送本局全民運動科彙辦(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經評選會議評定獲選者,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並另行通知表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