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說明及「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1份
訊息分類 處室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2-03 11:20~2028-02-10 11:20 更新時間: 2026-02-03 11:28:04
訊息內容

一、為配合「因應少子女化對策2.0-好孕三方案」政策之擴大生育補助方案,行政院以114年12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2466號函修正「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生育補助規定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同年月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1號令訂定「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均自本(115)年1月1日生效。
二、依補助要點第5點第1項規定略以,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金額未達新臺幣10萬元時,發給差額補助;補助金額以10萬元扣除公保生育給付之差額計算,並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為原則。所稱「合併發給」係由人事總處委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核發事宜,被保險人無須另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