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0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440019092號函辦理。二、配合旨揭方案停止適用,該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e化平台(以下簡稱e化平台)/其他/優惠商店專區,自即日刪除。現行於e化平台登載之優惠商店於優惠期間尚未屆期前,相關優惠訊息改置於e化平台/最新消息及政策/友善家庭服務專區項下。三、臺中市政府自行洽簽之員工消費特約商店相關資訊,可至市府人事處優惠e店園網站參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