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性騷擾防治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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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處室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6-09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09 10:59:52 |
| 訊息內容 |
什麼是性騷擾? 一、性騷擾防治法: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1.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2.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工作、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3.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指導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二、性別平等工作法: 1.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2.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3.對於因僱用、求職或執行職務關係受自己指揮、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三、本校性騷擾申訴防治相關規範已於校網-章則表單-人事室設置專區,職場性別友善環境有賴同仁共同維護。
拒絕性騷-勇敢說不(宣導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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