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修正後「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 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
|---|---|
| 訊息分類 | 處室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3-26 00:00~2025-12-02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26 13:21:44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2月21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145號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量,前於113年11月27日以客會語字第1136701110號函公告旨揭計畫。 三、為擴大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參與客語能力認證,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規定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與《幼兒教育及照法》第3條規定之教保服務人員(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納入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用補助實施對象,並追溯至113年起適用。 四、本校兼任、代課、代理教師等人員於113年度有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並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者,得於114年4月30日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