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口腔保健相關政策,並配合兒童節活動,鼓勵提升懷孕婦女及兒童口腔保健服務利用,養成定期看牙醫之保健習慣,內容如下:(一)時間:114年4月1日(二)至4月15日(二)。(二)對象:懷孕婦女及0-15歲(國中、國小及學齡前嬰幼兒)。(三)內容:本活動僅收健保部份負擔不收掛號費。(四)參與旨揭活動之牙科醫療院所名單:http://ppt.cc/f8eU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