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各1份,轉知全校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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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2-16 09:00~2025-12-23 09:00 更新時間: 2025-12-16 09:10:21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10041號函辦理。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分為兩種方式: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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