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中市客家樂活園區山城客庄傳習中心使用管理辦法」1份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12-03 17:40~2025-12-10 17:40 更新時間: 2025-12-03 17:40:27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114年11月13日府授法規字第11403441141號令辦理。
二、 臺中客家樂活園區山城客庄傳習中心設有研習教室及多媒體教室,提供會議、上課、研討會、演講、座談會、學術及相關教育訓練等活動使用,如需使用該場域,請依規定辦理。
三、 隨文檢附「臺中市客家樂活園區山城客庄傳習中心場地使用申請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