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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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升學專區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1-17 16:20~2026-08-31 16:20 更新時間: 2025-11-18 16:28:45 |
| 訊息內容 |
本要點自115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請辦理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之招生學校,確實依據旨揭「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相關作業事宜: 一、取得國民中學畢業資格或具同等學力者,不限於就讀或畢業於本就學區之國中生,惟報考本就學區特色招生者,僅能參加本就學區之分發。 二、各校未招滿之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名額,不得續招,亦不得移列調整至其他入學方式使用;專業群科甄選入學之學校,報到後如有餘額,函報本局核准後,始得辦理續招。 三、確實成立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專案小組,負責辦理有關單獨招生相關申訴及緊急事件。 四、其餘招生作業請參照本要點辦理。 |